”连用,成为妇女道德、行为、能力和修养等诸方面的标准,即“三从四德”。
到了明清,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等封建礼教得到大力鼓吹,“三从四德”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,这是中国历史上对妇女禁锢最厉害的年代。鲁迅先生所说的封建礼教“吃人”就是从这段时间开始的。讲究贞节的最直接后果之一是明清时期的寡妇增多,甚至有不少惨酷而愚蠢的殉夫事件发生。
清代的闽南曾经有过一种陋习,男人死了,亡妻要梳妆打扮坐在花轿上任人抬着游街,吹吹打打三天三夜后,众人来观看她上吊殉夫,当寡妇由家人扶上高台自尽时,台下人头攒动,拍手称赞。
做寡妇在当时是很光荣的事情,从明代开始,政府开始运用舆论导向乃至物质刺激来确立贞节观,明太祖朱元璋曾颁布诏令:“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死守制,五十以后不改节者,旌表门闾,免除本家差役。”
“十二寡妇”的故事出自明代而不是宋元,这里面的原因很多,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明政府的寡妇政策。
宋代并不主张女人守寡,人们大多支持寡妇择机再嫁。范仲淹的母亲谢氏就曾改嫁,范仲淹的儿子去世后,他不忍儿媳守寡,将她改嫁给了自己的门生。一代名相王安石,因为儿子精神失常,便为儿媳选了个好人家嫁了出去。即便是推崇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的程颐,他的外甥女和侄媳妇也都曾再嫁。
在元代,寡妇改嫁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,甚至于不改嫁反而有点让人接受不了。《元史》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,郑州尹氏在丈夫死后不愿再嫁,婆母不断地劝说她:“世之妇皆然,人未尝以为非,汝独何耻之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