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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六害

地支中的六组相害关系为:子与未相害,丑与午相害,寅与巳相害,卯与辰相害,申与亥相害,酉与戌相害。.秒^彰!結+晓?税.旺, _勉\沸_越_毒/

《考原》解释说:“所谓‘六害’,本质是地支间气脉不和。世间万事皆喜相合而忌相冲。”

具体形成原理如下:

子未害:子与丑本为六合(子丑合土),但未土冲克丑土(丑未冲),导致子水与未土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子水被未土中的己土克制,未土被子水的癸水暗耗)。

丑午害:丑与子本为六合(子丑合土),但午火冲克子水(子午冲),导致丑土与午火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丑土中的癸水被午火克制,午火被丑土晦灭火气)。

寅巳害:寅与亥本为六合(寅亥合木),但巳火冲克亥水(巳亥冲),导致寅木与巳火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寅木中的甲木被巳火中的庚金克制,巳火中的丙火被寅木中的壬水暗耗)。

卯辰害:卯与戌本为六合(卯戌合火),但辰土冲克戌土(辰戌冲),导致卯木与辰土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卯木被辰土中的戊土克制,辰土中的乙木被卯木反克)。

申亥害:申与巳本为六合(申巳合水),但亥水冲克巳火(巳亥冲),导致申金与亥水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申金中的庚金克制亥水中的甲木,亥水泄耗申金的金气)。

酉戌害:酉与辰本为六合(辰酉合金),但戌土冲克辰土(辰戌冲),导致酉金与戌土因“合局被冲”而产生妨害(酉金被戌土中的戊土埋金,戌土中的辛金与酉金同气却受燥土影响)。~优′品¨晓?税_惘` \已^发\布¨嶵?欣~漳\截`

上述关系可概括为:当两组地支本应相合(六合),却因第三方地支相冲(六冲)而破坏合局,导致原本相合的双方产生隐性矛盾,形成“相害”。

这种“害”并非直接剧烈冲突(如六冲),而是暗中损耗、气脉不畅,体现为表面和谐下的潜在妨害,需结合命局五行强弱与全局组合综合判断吉凶。
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
“六害”部分系统阐述了八字命理学中地支六害的本质、形成原理、具体组合及对命局的潜在影响,核心围绕“害者,害也,暗中妨害”的特性展开,强调六害与五行生克、方位关系的关联,以及需结合全局综合判断吉凶。

以下从五个维度总结核心内容:

一、六害的定义与本质

1. 基本概念

六害又称“六穿”,指十二地支中六组相互妨害的关系,即:

子未害(子水害未土,未土害子水)

丑午害(丑土害午火,午火害丑土)

寅巳害(寅木害巳火,巳火害寅木)

- 卯辰害(卯木害辰土,辰土害卯木)

申亥害(申金害亥水,亥水害申金)

酉戌害(酉金害戌土,戌土害酉金)。

本质是三合局与六合局的错位冲突(如子属申子辰水局,未属亥卯未木局,子未因合局相背而害),体现地支间“合中有克、顺中有逆”的暗中抵触。′咸·鱼/墈*书,王· `毋?错\内¢容\

2. “害”的核心特性

隐性妨害:与六冲的显性冲突不同,六害多为暗中损耗、表面无形的不利影响(如人际关系暗藏矛盾、事业遇小人阻碍)。

方位相背:多因地支分属不同方位或合局(如子属北方水,未属南方火之余气,方位相背),导致五行气脉不畅。

二、六害的形成原理

1. 三合六合相犯

六害的根源在于三合局与六合局的对立:

例如,子与丑合(六合),但未冲丑,故子见未则妨害(子未害)。

午与未合(六合),但丑冲未,故午见丑则妨害(丑午害)。

这种“合局被冲”的错位关系,导致地支间本应和谐的气脉被干扰,形成妨害。

2. 五行生克失衡

每组害的地支藏干存在相生不足或相克过度:

子未害:子藏癸水,未藏丁火、乙木、己土,癸水克丁火(水克火),己土克癸水(土克水),水火相战。

卯辰害:卯藏乙木,辰藏乙木、癸水、戊土,辰中戊土克卯中乙木(土克木),木克土气(乙木克戊土),互有损伤。

三、六害的具体组合与影响

1. 按五行分类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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